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鄞州区金童山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童山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鄞州区五乡镇石山弄村、东吴镇平塘村和东钱湖镇梅湖村、章隘村。
3、建设单位:宁波思通矿业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0年6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项目区原有6个废弃矿山,本项目对剩余的孤丘进行平整,并对残余边坡进行治理,对区域内矿地中深部资源进行整体开采;同时,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
矿区总面积1.2398km2,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基础储量2644.41万m3(6716.79万t),风化层量97.42万m3(214.32万t),共计6931.11万t;矿山生产规模为1390万t/年,开采期5年(不含基建期)。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二级标准执行,防治指标值按南方红壤区制定。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5.5363hm2,其中矿区永久占地123.9794hm2,施工临时占地1.5569m2。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48.21万m3,其中开挖量43.97万m3,填筑量4.24万m3,无外借方,余方39.73万m3。工程填方全部利用自身挖方,无外借方;余方均为矿产资源,通过市场出售。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8005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82.00万元。
本工程总工期6.5年,其中基建期0.5年,开采期5年,生态修复期1年,计划于2020年6月进行基建,2026年12月完成生态修复。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