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0-06-08 |
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23日15:00止;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请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登记,统一安排看样),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本项目处置标的现状及瑕疵;
三、在公告期间,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谈判时间:2020年6月24日9:30,谈判地点: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鄞州区四明西路699号);
四、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按现状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分割转让,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2、标的交割:(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当天付清全部款项,并于后二天内完成标的搬运。超出期限后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吊装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3)受让方在搬运标的物期间不得在现场遗留,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搬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搬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环保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仓储管理者对受让方的搬运将给予必要的便利。
3、不提供成交款发票。
五、报名联系人:卢惠君 联系电话:13566645855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当天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鄞州区四明西路699号)办理交接手续。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冲抵成交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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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报价方式 | 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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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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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账号:33101983679050502124 开户行:建行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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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宁波安全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2月28日 |
评估报告文号 | 宁安评报字[2020]124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3.911 |
账面净值(万元) |
附件:1、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docx
2、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