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成绩突出的县及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1号),我局对2019年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中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前期推荐、省级初审,拟同意奉化区水利局葛夏挺、宁海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中心彭枫、余姚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周浩鸣、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王坤等4人为全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0 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
受理电话:水资源管理处,89181653;组织人事处,89388351
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邮编:315016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