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浙江省奉化市莼湖镇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省奉化市莼湖镇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区
2、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南东部的象山港北侧
3、建设单位:宁波市奉化区红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0年8月2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矿山属于工程性矿山,生产规模为500万m3/年,开采期35个月(不含基建期);开采后主要加工成各种规格的建筑用石料以向奉化经济开发区内填方工程为主,以及其他包括区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项目、经区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投资项目以及开发区内落户企业投资项目供料。
矿山由24个拐点坐标组成,划界范围平面面积0.721km2,开采标高+213.56m~+15m;矿区总资源量为3459.2万m3(8647.99万t),其中剥离量为29.5万m3(47.19万t),剥采比0.009:1(m3:m3)/0.005:1(t:t)。开采期间,对J07~J09段、J15~J17段边坡进行排险及生态环境治理;后期宕底区域规划为建设用地,并对开采形成的边坡、平台进行治理及复垦。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二级标准,按南方红壤区进行取值。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6.8097hm2,其中矿区永久占地72.0935hm2,施工临时占地4.7162m2(永久占地的临时占地不重复计列),占地类型以林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为主。工程基建期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53.01万m3,其中开挖量48.96万m3,填筑量4.05万m3,无外借方,余方44.91万m3。生产期土石方量不在本方案内计列。工程填方全部利用自身挖方,无外借方;余方均为矿产资源,以向奉化经济开发区内填方工程为主,以及其他包括区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项目、经区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投资项目以及开发区内落户企业投资项目供料。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0268.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94.50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
本工程为已开工补报项目,总工期38个月,其中基建期3个月,开采期35个月;基建期为2018年1月开至2018年3月,生产期为2018年4月至2021年2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