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项目
2、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3、建设单位: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浙江和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1月20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项目属于新建商住项目,项目红线用地面积为34194.00m2,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138179.15m2,地上建筑面积为81980.35m2,地下建筑总面积为54959.77m2。建筑占地面积7720.70m2,建筑密度22.58%,容积率2.40,绿地率32.5%。项目区绿地面积为11113m2,主要分布于项目区建筑物及道路四周。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一级标准执行。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777hm2,其中红线面积3.4194hm2,为永久用地;临时占地面积1.9583hm2,位于红线范围外北侧、南侧和西侧。本项目挖填方总量60.45万m3,其中挖方51.21万m3(土石方34.65万m?,泥浆15.46万m?,建筑垃圾1.10万m?),填方9.24万m3(土石方6.21万m?,塘渣2.29万m?,绿化土0.74万m?),商购8.28万m?(土石方5.23万m?,塘渣2.29万m?,绿化土0.74万m?),可借调周边其他项目产生的弃土石方或从周边合法采石场进行购买。余方50.25万m?(土石方33.69万m?,泥浆15.46万m?,建筑垃圾1.10万m?),1.10万m3建筑垃圾由街道进行统一处理,其余土石方外运至李花桥4、14号码头、五乡镇涵玉村、豪城码头,分别由宁波江皓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豪城物资有限公司综合处理。本项目总投资2022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000万元,建设单位自有资金60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其他途径。
项目为已开工补报方案项目,总工期为34个月,已于2020年9月动工,拟于2023年6月完工。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