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亭下—溪下水库取水工程取水许可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反映。
拟审批事项 | 宁波市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工程以亭下—溪下水库为主要水源,联合钦寸水库引水水源向市区桃源水厂供应原水。为此,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亭下—溪下水库取水工程拟从亭下水库、溪下水库取水,在P=50%保证率年份最大取水量7560万立方米(在P=90%保证率年份最大取水量5600万立方米)。 取水水源:亭下水库、溪下水库 取水地点:亭下水库右坝头400m处,溪下水库发电引水钢管末端。 |
公示时间 | 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31日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 315016 |
联系人/电话 | 王亚楠、89385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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