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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海曙区CX08-04-03f/04c地块(古林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1-01-07 14: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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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海曙区CX08-04-03f/04c地块(古林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9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曙区CX08-04-03f/04c地块(古林安置房项目)

    2、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3、建设单位:宁波市海雅众湘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林水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1月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项目属于新建住宅项目,项目红线用地面积为10.6924hm2;总建筑面积313085.3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8009.51m2,地下建筑面积95075.88m2,建筑占地面积27575.10m2,建筑密度25.79%,容积率2.03,绿地海曙区CX08-04-03f/04c地块(古林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综合说明率30%。项目分为南北两区,北区地上主要布置12幢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和一栋幼儿园,南区地上主要布置29幢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全场除幼儿园区域外下设一层地下室,并在各主楼下设非机动车夹层,南北两区之间地下工程相互独立,不连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执行。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5.3717hm2,其中永久占地10.6924hm2,临时占地4.6793hm2。永久占地分为南北两个区块,其中北区(CX08-04-03f地块)占地面积3.9369hm2,南区(CX08-04-04c地块)占地面积6.7555hm2;临时占地包括代建工程和施工临时设施,其中代建工程占地面积2.2576hm2,为南北两区之间的代建纬三路和北侧、西侧、南侧的代建绿化带。代建纬三路规划宽度16m,规划标高3.80m,长约0.47km,西侧跨越伍江口处建设单跨简支桥梁1座。代建绿化包括北侧、西侧宽约15m沿河绿化带及南侧宽约10m的道路绿化带。本项目挖填方总量为67.69万m3,其中挖方47.42万m3,填方20.27万m3,商购16.97万m3(13.89万m3一般土石方、2.33万m3种植土、0.75万m3塘渣),余方44.12万m3(42.80万m3一般土石方、0.50万m3泥浆、0.82万m3建筑垃圾)。目前项目商购料场尚未确定,方案推荐料场为海曙高桥镇岐阳乌石浪山料场。余方中建筑垃圾由当地政府回收利用,其余初步意向全部运往李花桥14号码头,后由码头转运至舟山市金塘北部围垦区渣土回填工程临时蓄泥坑(金塘蓄泥坑)填筑利用,实际施工中弃方去向变化需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78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363万元,资金由宁波市海雅众湘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筹安排。

    建设总工期23个月,于2020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9月完工。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