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市水利局关于高新区绿城浙砾XCL02-03-07a地块房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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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到2021年2月3日
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电子邮件:375457978@qq.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绿城浙砾XCL02-03-07a地块房产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临永茂东路,北至永乐东路,西接桂平路。
3、建设单位:宁波绿城浙砾置业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水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2月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红线用地面积107459m2。总建筑面积303936m2,地上总建筑面积221313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4918m2,地下建筑面积82623m2,建筑占地面积23640m2,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本工程建筑物主要为:30幢11~17层高层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和一层整体地下室组成。
工程用地面积为115759m2,其中永久占地107459m2,临时占地8300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耕地。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15759m2。工程于2021年1月开工,至2023年5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项目总投资为5792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6924万元。
工程挖填方总量为50.71万m3,其中挖方37.28万m3(其中土石方35.91万m3、建筑垃圾0.62万m3、泥浆0.85万m3),填方13.43万m3(其中土石方12.14万m3、表土1.29万m3),借方10.05万m3(其中土石方8.76万m3,表土1.29万m3),余(弃)方33.90万m3(其中土石方32.43万m3、建筑垃圾0.62万m3、泥浆0.85万m3)。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