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慈江灌区取水许可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反映。
拟审批事项 | 慈江灌区拟从姚江(下姚江干流)、江北区水库(英雄水库、五婆湖水库、姜湖水库、荪湖水库)、江北区平原河网取水用于农业灌溉用水,年取水量为2322万立方米(P=90%保证率),其中通过张家浦等泵站从姚江取水800万立方米。 |
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8日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 315016 |
联系人/电话 | 史淑涵、89385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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