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评价标准及相关规定,宁波市水利局组织对周公宅水库等28处水利工程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符合精品工程评价标准,拟认定为精品工程,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联 系 人:洪志跃
联系电话:0574-89181656
传 真:0574-87285517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附件:拟确定为宁波市标准化管理精品工程名单.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