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和“节水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甬节水办〔2023〕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拟定10个节水案例为2023年度“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和张星等14个个人为2023年宁波市“节水先锋”(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74-89181659(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
0574-89385407(市水利局水资源处)
联系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邮编:315000。
附件:1.2023年宁波市“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名单.docx
宁波市水利局 宁波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