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碧源供水有限公司(碧源水厂)取水许可项目予以公告,若对本项目取水许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水资源管理处提出意见。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拟审批事项 | 取水水源:镇海平原河网(含姚江翻水经江北到镇海)、再生水(岚山净化水厂、镇海污水处理厂管道直供) 地表水取水地点:澥浦大河(澥浦闸站上游80m河道左岸,现有碧源水厂取水点) 地表水取水量:扩建工程完工前3285万立方米/年(近期发证水量),扩建工程完工后5100万立方米/年(P=89.4%,待“十五五”总量管控指标下达后再确定发证水量) 取水用途:制水供水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 315016 |
联系人/电话 | 史淑涵/89385368 |